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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无情人有情 调委会员献真情

发布时间:2006-08-29

  

   
     阳春三月,雨水偏少,天气格外干燥,阳城县固隆乡固隆村的徐某在村南西坡承包地整理土地,烧杂草时,不慎将地莨边的杂草烧着,火随风势逐渐扩大,蔓延到了苗某地块,烧死了苗某两株核桃树。苗某找到了调委会请求调解。调委主任段社龙接到报案后,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确切证据,了解到因为当天火势较大,幸亏村巡逻队及时赶到,否则大火有可能烧到西坡林地,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有证人说:徐某父亲就在地里,火就是从他地烧过来的。段主任又亲自察看现场,询问徐某父亲,徐父也承认是自己所为,但由于老人年纪已大,又怕儿子、儿媳怪罪,儿子也已不在现场拒不认帐。经过调委会两次作徐某的思想工作,徐某承认自己父亲有过错,认为都是邻居,道道歉就行了。可是苗某要求赔偿最低500元的损失,理由是,近几年核桃市场看好,价格上涨,每年打200多斤核桃,每斤以4.5元计算多少钱,几年又是多少钱,不赔钱决不罢休。鉴于双方心理承受差距较大,调委会通过连续两晚上分别座谈、沟通、协商、摆事实、讲道理、讲解民间纠纷的赔偿案例:苗某你的核桃树也已老化,你作为党员应主动做出让步,不能以你鸡生蛋,蛋生鸡的反常逻辑推理,徐某家上有老下有小,更有智商不全的残疾儿子,你做为一名老党员应做出适当的牺牲,多让着点。徐某你家虽然比较贫困,我们调委会也很同情,但是眼下正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如果这次没有巡逻队及时扑灭,后果不堪设想,你父已做的此事对苗某造成了损失,你应该主动承担认错,尽力补偿,这也是合乎情理的。经过调委会主任耐心细致、反复做双方工作,于4月3日双方自愿达成补偿徐某核桃树损失200元的协议,当天在村调委会签字盖章,现金兑现。


    后来在回访中了解到,徐某逢人便讲,真是火灾无情人有情,调委会人员献真情。通过这件事的圆满解决,也使我们调委会更加认识到:只要付出辛勤的劳动、艰辛的努力、细致的工作,无论任何难办的事情,都一定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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