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全县上下都开展了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局真正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针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两项职能,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一、以现场说法为手段,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近年来,每逢3月8日,我局都组织公证、律师、援助中心及局机关全体人员走上街头,设立咨询点,针对妇女弱势群体在生活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制宣传。2005年3月8日,我局在府前广场联合举办《宪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继承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咨询活动,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遗产继承等问题为妇女同志作了很好的解答,使广大妇女更清楚地知道如何运用法律自我保护。
为使法律的触角深入到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去,切实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3月28日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县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与县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和卫生防疫站的有关人员到阳城一中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有近4000名在校学生参加了活动,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规》、《消防法规》、《食品卫生常识》等系列宣传资料上万份,展出宣传版面30余块,同时以校园电视台为载体,让学生观看了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影像资料,对学生在思想深处根植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5月27日,县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到固隆中学现场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在校学生。在12月1日举办的专场法制文艺晚会上,还特意组织县直中小学生现场观看,用鲜活生动的法制节目教育他们,使他们能够从思想深处受到教育,做一个优秀的孩子,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12月15日,召开了县直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聘任会议,会上分别聘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有关领导为县直8个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会议重点强调了法制副校长不仅要讲好每一堂法制教育课,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到学生中去,与孩子们沟通交流,帮助他们疏导思想,解决一些具体的法律问题,使学生真正能够依法维权。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为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也为构建和谐阳城提供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以扶弱济贫为本职,针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各项法制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经济条件困难的特殊群体列为援助重点对象,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我县凤城镇坡底村五岁幼女路倩,在幼儿园回家途中被河南长葛市王富营所经营的解放大货车撞伤,生命垂危,高位截肢,路倩在住院期间其监护人到援助中心咨询,中心人员了解到县交警队由于扣押车辆期限已到,准备放车,这面临着赔偿是否能够兑现的实际问题,中心工作人员急当事人所急,立即为其代写了诉前保全申请书,使法院依法将车扣押。在此后的诉讼过程中,中心工作人员抱着高度负责的责任心,为其代写了减免诉讼费用申请书,并得到了法院的批准,免交了诉讼费用,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几年来,我们司法局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始终把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重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也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维护社会弱势群体这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