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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要求,在全县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有机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9月17日,我县分别召开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实施办法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县法院、检察院、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和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参会人员就两个衔接办法展开了认真热烈的讨论从衔接机制、衔接措施、衔接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县领导卢祥东、田龙社、于修善、范忠胜等参加了座谈会。卢祥东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两个衔接办法的制定是我县大调解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一定要经过认真的研究讨论,不仅要有创新性、严肃性,更要有可操作性。实施办法的法律依据要准确,措施要求要明确,为全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提供制度保障,以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健全社会矛盾的多元调处机制,提高矛盾化解质量,最大限度地促进全县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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